近日,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充分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和质量。 校服安全;校服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公开程序、严格标准、学生自愿”的原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服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 《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也已发布,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中共中央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服(以下统称 (“校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服管理,充分保障中小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校服水平 为加强校服质量管理,确保校服质量安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 被提出。
1. 有效提升排名
1. 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现实需要。 也是引领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上看北京”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搞好校服监管 机制,推动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2.校服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公开程序、严格标准、学生自愿”的原则
6.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向校服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并报告校服质量监督结果。 随机检查; 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校服违法行为。
8. 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校服的要求。 在与家长委员会深入论证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多数家长的意见,学校将决定是否使用校服以及什么样的学校 制服使用。 校服采购工作完成后,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各方参与的校服评选组织,负责采购审核工作。 加强校服采购公示,落实信息公开,全程积极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的款式和颜色购买并制作自己的校服。 一旦选定,各学校的校服款式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的重复支出。
11. 采购校服的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在校服选购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质量、价格监管办法,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特别是学校集体决策,征求采购意向 、组建评选组织、发布采购需求、确定供应商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凯发官网入口的售后服务督导等各个环节都要分工明确、责任压实,全部 过程数据必须存档以供将来参考。
十二、校服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 校服安全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和《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等国家标准。 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和企业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鼓励在校服招标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检验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 严禁生产、购买不符合标准的校服。
13. 校服的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制度。 中小学接收校服时必须进行检查验收,核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签。 购买的校服应有完整的服装合格标志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服装的质量检验报告。 实行“双报送检查”制度,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检查费用。
14.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服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对市场上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将依法查处。 处罚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向社会公布,并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校服企业要切实履行校服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校服标准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校服企业应当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质量检查。 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确保校服质量。
16. 校服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环节多、社会影响大。 各区要建立以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18. 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 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校服。 校服,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学校或者学生捐赠校服。
20。 市场监管部门将有序开展本市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校服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定期向同级教育??部门报告。 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校服企业,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
《意见》的制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时响应中小学生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高品质校服需求 ,努力为人民提供满意的教育。
《意见》的制定是新时代加强校服管理的迫切需要。 2021年6月,根据新时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发展要求,《北京市学生着装管理办法》不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 次。 从进一步加强校服规范管理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制定市级管理的《意见》,发挥管理的引领作用。
《意见》的制定,是对《教育部国家标准委、国家质检总局《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 工商、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通知》(教机易〔2015〕3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购采购专项检查行动》(交济厅函〔2022〕12号)是我市持续推进校服管理的务实举措。 高质量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
《意见》明确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参加的校服评选组织, 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各方。 评选机构全程参与款式设计、面料选择、色彩确定、功能要求、价格范围、采购方式、凯发官网入口的售后服务等评选采购工作,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 了解、参与、选择校服工作的权力、监督权。
3. 为什么实行“双报送检验”制度?
“二次报检”制度包括初次报检和二次报检。 初检是指供应商在生产阶段主动将采购的校服原辅材料和成品校服出厂前进行检验,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第二次检验是指供应商将校服送到学校时,学校和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各类别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 “双送检”制度是保证校服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区要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一要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 校服安全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 和儿童》等国家标准。 同时,明确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企业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清晰标签”制度。 中小学接收校服时必须进行检查验收,核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签。 三是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四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五是严格执行“双报送检查”制度。
学校坚持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强迫学生或家长购买校服或者以任何方式捆绑。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的款式和颜色购买并制作自己的校服。
《意见》明确学校要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价参考 用于续签合同。 关于校服质量,供货企业首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履行“三包”服务承诺,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履行法律义务。 合同。